1、主體信息:臺安蘭桂坊歌廳 證照號碼:91210321ma11cfe3xk
2、案由:娛樂場所未在顯著位置懸掛娛樂經營許可證、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或者標志未注明舉報電話一案.
3、處罰依據:《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娛樂場所應當在顯著位置懸掛娛樂經營許可證、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或者標志未注明舉報電話。
4、出發結果: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