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佐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升農村養老保障水平的建議》已收悉。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農村養老問題日益突出。為有效解決農村養老問題,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切實提高農村老年人生活質量,縣政府高度重視,采取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完善農村養老制度,提高養老保險覆蓋率和保障水平?,F將重點工作答復如下:
一、持續提高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2023年我縣普調了兩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待遇水平,從2022年12月的119元/月提升至134元/月,同時,按最新文件要求,從2024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后可以領取喪葬費,標準為1608元。
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政策
依據《關于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統一養老保險政策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我縣已全面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限制,將我縣戶籍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省外戶口在臺安縣取得暫住證人員全部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體系,繼續擴大社保覆蓋面。對年齡較大、經濟能力弱,不適合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群眾,允許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從2011年7月開始補繳,達到60周歲時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三、健全養老保險管理監督機制
我縣通過自檢自查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三險開展稽核。截至2023年12月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追回冒領人員27人,追回金額2.61萬元;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追回冒領人員4人,追回金額4.54萬元;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追回冒領人員10人,追回金額12.01萬元。
特發此函。
臺安縣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