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人社函〔2023〕291號《關于開展集中追回違規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專項行動的通知》文件要求,臺安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規對違規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人員啟動違規領取待遇追返程序,當事人對返還待遇告知書有異議的,應于告知書送達后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意見并提供佐證材料,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意見并提供佐證材料,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部門進一步核實并確認。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書面意見視為無異議。
責令違規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人員自收到公告之日起30個工作日之內主動返還違規領取的失業保險待遇。
一、 退款流程
1、 將違規領取失業保險待遇退回指定賬戶,務必備注(姓名+退還失業保險待遇。)
2、 將退款憑證送達至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6號窗口(臺安縣繁榮北街86號)
二、 退款賬戶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就業服務中心
賬號:298677134405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三、 此公告自發布之日起視為送達
咨詢電話:0412-4950008
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