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制度:
加強對化妝品經營企業經營活動和醫療機構、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使用行為的日常監督檢查,落實化妝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使用單位主體責任,保證化妝品安全,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化妝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使用單位執行化妝品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實施日常監督檢查。
化妝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應當遵循屬地負責、全面覆蓋、信息公開的原則。
縣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化妝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在全面覆蓋的基礎上,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隨機選取化妝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使用單位、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實施異地檢查、交叉互查。
2、檢查標準:
化妝品銷售環節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事項包括化妝品銷售者和化妝品使用單位資質、一般規定執行、禁止性規定執行、經營和使用過程控制、進貨查驗結果、不合格化妝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等情況,以及化妝品網絡經營者等履行法律義務的情況。
3、檢查結果:
監督檢查人員應當按照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和檢查結果記錄表的要求,對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如實記錄,并綜合進行判定,確定檢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