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本級)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本級)2022年度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本級)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本級)概況
臺安縣總工會占地面積4200平方米,建筑面積萬余平方米,是中共臺安縣委領導下的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機關設十部二辦:組織部、宣教部、生產部、生活保障部、法律部、財務部、民管部、農、女工部、勞動保護部、辦公室、經審辦。
一、主要職責
1、維護職能:維護職工群眾的經濟效益和民主權益的職能。
2、建設職能:吸引和組織職工群眾參加經濟建設和改革,努力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任務和職能。
3、參與職能:發揮職工群眾參政議政作用,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職能。
4、教育職能:幫助職工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文化素質的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臺安縣總工會(本級)2022年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 臺安縣總工會本級
第二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本級)2022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財政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208.11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208.11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8.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12.75萬元,增長6.5 %。主要原因:工會經費的增加。
(二)支出總計208.11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11萬元,占支出總計的42%,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77.0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15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
2.項目支出12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58%。主要包括工會經費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12.75萬元,增長6.5 %。主要原因:工會經費的增加。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08.1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8.11萬元,項目支出120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2.75萬元,增長6.5 %。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75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2 %,項目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60 %。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8.11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4.93萬元,占8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74萬元,占7%;衛生健康支出2.9萬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5.54萬元,占3%。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4.93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64.93萬元,主要是機關運行人員經費等支出。
(2)工會事務120萬元,主要是工會經費等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74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離退休2.12萬元,主要是離退休人員經費等支出。
(2)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95萬元,主要是養老保險繳費等支出。
(3)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5.67萬元,主要是職業年金繳費等支出。
3.健康衛生支出2.9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醫療2.9萬元,主要是醫療保險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5.54萬元,包括:
住房公積金5.54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1.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48萬元。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21年增加0.28萬元,增長23 %,主要是公車維修費用增加等原因。
1.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2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0萬元,2022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48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比上年增加0.28萬元,增長23 %,主要是公車維修費用增加等原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8萬元,主要用于公車運行維護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8.1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79.96萬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日常公用經費8.1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維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15萬元,比2021年減少21.22萬元,降低72 %,主要原因是縮減了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績效自評
組織對1個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278.72萬元,自評平均分87.8分。《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見附件。
2. 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績效自評
3. 部門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績效自評
4.財政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附 件
| 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2年度) | |||||||||||||||||
| 部門(單位)名稱 | 031001臺安縣總工會本級-210321000 | ||||||||||||||||
| 部門年初預算收入金額(萬元) | 278.72 | ||||||||||||||||
| 部門年初預算支出金額(萬元) | 278.72 | ||||||||||||||||
| 年度主要任務 | 對應項目 | 項目下達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工會經費 | 200.00 | 120 | 60.00% | 13.3 | 7.98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公用經費 | 6.22 | 3.42 | 55.07% | 13.3 | 7.32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 90.32 | 84.26 | 93.29% | 13.4 | 12.5 | ||||||||||||
| 年度目標 | 年初總體目標 | 全年完成情況 | |||||||||||||||
| 職工教育、職工維權、職工幫扶、職工文化建設,調動和發揮職工群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 職工教育、職工維權、職工幫扶、職工文化建設、調動和發揮職工群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運算符號 | 指標值 | 度量單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進措施 | |||||
| 經費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員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條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 履職效能 | 重點工作履行情況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 整體工作完成情況 | 總體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工作完成及時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工作質量達標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基礎管理 | 綜合管理水平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預算執行 | 預算執行效率 | 預算執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 預算調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 結轉結余變動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 管理效率 | 預算編制管理 | 預算績效目標覆蓋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 預算監督管理 | 預決算公開情況 | 全部公開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收支管理 | 預算收入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支出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財務管理 | 內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資產管理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
| 業務管理 | 政府采購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次數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 運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 社會效應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對口幫扶企業職工滿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 社會公眾滿意度 | 職工群眾滿意率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 可持續性 | 體制機制改革 | 服務職工群眾內部工作機制建立情況 | 定性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5 | 5 | ||||||||||
| 總評價得分 | 87.80 | ||||||||||||||||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 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7.“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