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2022年度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附件
第四部分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和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或參與各級及重要外賓來我縣政務活動組織安排。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四)審核縣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各街道辦事處請示、報告縣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辦理上級各部門及各方面的來文來電及領導的批示。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
(六)負責上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報告督查情況。
(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縣政府系統承辦的市、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九)負責全縣政務信息搜集、整理、報送工作,指導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十)負責規劃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調縣政府系統政務輿情應對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組織縣政府重點工作的宣傳報道,對縣政府各部門宣傳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十三)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十四)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牽頭組織縣政府重要會議文件起草,參與縣委重要會議文件的起草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或參與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決策咨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
(十六)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縣政府有關重要文件,起草縣政府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等文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縣政府重點工作新聞通報工作。
(十七)對國內外經濟形勢、有關縣市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縣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智庫建設。
(十八)擬訂全縣機關事務工作、規劃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十九)負責縣本級公務接待經費、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安排,并組織實施相關工作。
(二十)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調配、更新和處置工作。
(二十一)承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縣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二十二)制定全縣公務接待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公務接待工作。
(二十三)負責縣委機關、縣政府機關集中辦公區的安全保衛、消防、交通安全、綠化、食堂等后勤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加強和改進縣政府宣傳工作,為推動縣政府重點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營造良好環境。加強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各單位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群眾監督。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2022年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
第二部分 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2022年度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432.19萬元,
包括:
1. 財政撥款收入432.19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32.1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減少92.3 萬元,降低17.59 %。主要原因:本年度的專項業務活動財政撥款減少。
(二)支出總計432.19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1.03萬元,占支出總計的 81 %,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02.4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3.4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1.31萬元,資本性支出13.81萬元。
2.項目支出81.16萬元,占支出總計的 19 %主要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日常支出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減少92.3 萬元,降低17.59 %。主要原因:單位商品服務支出減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四)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32.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1.03萬元,項目支出81.16萬元。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減少92.3 萬元,降低17.59 %。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33.8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64.86%,項目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73.7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32.19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1.11萬元,占67.3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8.90萬元,占27.51%;衛生健康支出7.75萬元,占1.80%;住房保障支出14.43萬元,占3.33%。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1.11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209.95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工資及日常經費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4.97萬元,主要是政府事務方面等支出。
(3)專項業務及機關事務管理76.19萬元,主要是辦公費、維修費、公車運行維護費等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8.9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離退休93.44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的取暖費補貼支出和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9.70萬元,主要是行政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3)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5.76萬元,主要是行政在職人員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3.健康衛生支出7.75萬元,包括:
行政單位醫療7.75萬元,主要是行政在職人員醫療保險繳費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4.43萬元,包括:
住房公積金14.43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在職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31.86萬元,完成全年預算數的100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1.86萬元。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21年減少83.14萬元,下降72.29%,主要是本年度沒有購置公車的原因。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2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2022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1.86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 100 %,完成全年預算數的100 %,比上年減少83.14萬元,下降72.29%,主要是本年度沒有購置公車原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1.8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維修費及車輛用油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51.0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95.9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采暖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55.1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5.12萬元,比2021年減少23.67萬元,降低30.04%,主要原因是減少維修費及設備購置的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6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項目自評。
組織對1個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322.92萬元,自評平均分84.55分。《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見附件。
2. 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項目自評。)
……
3. 部門評價結果。
4. 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相關情況。
5. 財政評價結果。
6. 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相關情況。
第四部分 附 件
| 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2022年度) | |||||||||||||||||
| 部門(單位)名稱 | 004001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210321000 | ||||||||||||||||
| 部門年初預算收入金額(萬元) | 322.92 | ||||||||||||||||
| 部門年初預算支出金額(萬元) | 322.92 | ||||||||||||||||
| 年度主要任務 | 對應項目 | 項目下達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公用經費 | 23.60 | 19.51 | 82.68% | 10 | 8.26 | ||||||||||||
| 專項業務活動經費(政府辦) | 90.00 | 62.45 | 69.39% | 10 | 6.93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 337.61 | 316.14 | 93.64% | 10 | 9.36 | ||||||||||||
| 專項材料印刷費 | 20.00 | 0 | 0.00% | 10 | 0 | ||||||||||||
| 年度目標 | 年初總體目標 | 全年完成情況 | |||||||||||||||
| 負責行政全面工作;負責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科室全面工作;負責科室思想政治和黨建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完成科室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運算符號 | 指標值 | 度量單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進措施 | |||||
| 經費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員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條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 履職效能 | 重點工作履行情況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 整體工作完成情況 | 總體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工作完成及時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工作質量達標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基礎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綜合管理水平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預算執行 | 預算執行效率 | 預算執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 預算調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 結轉結余變動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 管理效率 | 預算編制管理 | 預算績效目標覆蓋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 預算監督管理 | 預決算公開情況 | 全部公開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收支管理 | 預算收入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支出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財務管理 | 內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資產管理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
| 業務管理 | 政府采購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次數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 運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 社會效應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接待對象滿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 社會公眾滿意度 | 當地群眾總體滿意度 | >= | 90 | % | 90 | 1 | 10 | 10 | |||||||||
| 可持續性 | 體制機制改革 | 多部門協同聯動 | 合格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5 | 5 | ||||||||||
| 總評價得分 | 84.55 | ||||||||||||||||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 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7.“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