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2022年度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備案。
(三)負責組織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等行為。
(四)負責轄區內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食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負責食品(含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樣檢驗;負責產品、商品質量抽查;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的抽樣檢驗。
(六)負責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對各類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查處取締無證、照經營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負責打擊傳銷工作;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測、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咨詢、投訴(申訴)舉報工作。
(八)負責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范合同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九)負責各類商標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負責監督管理標準化工作。負責國家、行業強制性標準宣貫;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范;監督管理標準的實施;組織實施農業、工業、服務業標準化示范區試點;開展地理標志產品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本地區計量標準;負責監督管理制造、修理、銷售、使用計量器具和強制檢定;組織本地區量值傳遞和比對;負責規范和監督零售商品、定量包裝商品計量行為;負責監督管理能源計量、能效標識。
(十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配合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三)負責監督管理質量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地區質量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開展名牌產品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負責對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向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管。
(十四)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法定標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醫療器械產品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目錄;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 醫療機構制劑配制質量管理規范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等特殊管理的藥品。
(十五)負責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標準、技術和管理規范。
(十六)負責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以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安全性監測及醫療器械的再評價工作,會同縣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十七)負責組織指導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
(十八)負責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考核評價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統計、分析、預測;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負責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2022年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本級
第二部分 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2022年度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1602.29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602.29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02.2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74.96萬元,增長4.91%。主要原因:加大執法力度,增人增資。
(二)支出總計1602.29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16.7萬元,占支出總計的82.18%,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057.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7.8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7.08萬元,資本性支出4萬元。
2.項目支出285.59萬元,占支出總計的17.82%。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74.96萬元,增長4.91%。主要原因:加大執法力度,增人增資。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602.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7萬元,項目支出285.59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74.96萬元,增長4.91%。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3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5.93%,項目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476.9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02.29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46.86萬元,占77.8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64萬元,占14.46%;衛生健康支出47.22萬元,占2.95%;住房保障支出76.57萬元,占4.78%。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46.86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956.89萬元,主要是市場監督管理行政人員工資及日常辦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58.22萬元,主要是市場監督管理日常辦公等支出。
(4)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支出131.75萬元,主要是其他市場監督管理等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64萬元,包括: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67.77萬元,主要是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等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98.89萬元,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障繳費支出。
(3)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64.98萬元,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3.健康衛生支出47.22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醫療41.6萬元,主要是行政人員醫療保險支出。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5.62萬元,主要是疫情期間行政執法人員執法執勤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76.57萬元,包括:
住房公積金76.57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繳費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22.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2.33萬元。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21年減少6.9萬元,下降23.61%,主要是疫情期間,單位部分公務車輛未使用的原因。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2.33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比上年減少6.9萬元,下降23.61%,主要是疫情期間,單位部分公務車輛未使用的原因。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33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輛加油、維修、保養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4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16.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25.6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191.0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91.08萬元,比2021年減少59.45萬元,降低23.73%,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降低開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8.1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8.1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8.1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8.14萬元,占中小企業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1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沒有預算項目,不涉及項目自評。
組織對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1195.73萬元,自評平均分93.44分。《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見附件。
2.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沒有預算項目,不涉及項目自評。
3.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預算項目,不涉及項目自評。
4.財政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預算項目,不涉及項目自評。
第四部分 附件
| 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2年度) | |||||||||||||||||
| 部門(單位)名稱 | 026001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210321000 | ||||||||||||||||
| 部門年初預算收入金額(萬元) | 1195.73 | ||||||||||||||||
| 部門年初預算支出金額(萬元) | 1195.73 | ||||||||||||||||
| 年度主要任務 | 對應項目 | 項目下達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市場監管專項業務經費 | 60.00 | 44.79 | 74.66% | 13.3 | 9.92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 1383.59 | 1311.98 | 94.82% | 13.3 | 12.61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公用經費 | 130.09 | 105.97 | 81.46% | 13.4 | 10.91 | ||||||||||||
| 年度目標 | 年初總體目標 | 全年完成情況 | |||||||||||||||
| 評審工作;打擊傳銷;清理無照經營;免費刻章;抽樣與檢測經費;藥品抽樣檢測。 | 全部完成 |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運算符號 | 指標值 | 度量單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進措施 | |||||
| 經費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員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條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 履職效能 | 重點工作履行情況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 整體工作完成情況 | 總體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 工作完成及時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 工作質量達標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 基礎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綜合管理水平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5 | 3.5 | ||||||||||||
| 預算執行 | 預算執行效率 | 預算執行率 | = | 100 | % | 0 | 1 | 1.6 | 1.6 | ||||||||
| 預算調整率 | <= | 5 | % | 0 | 1 | 1.6 | 1.6 | ||||||||||
| 結轉結余變動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 管理效率 | 預算編制管理 | 預算績效目標覆蓋率 | = | 100 | % | 0 | 1 | 0.7 | 0.7 | ||||||||
| 預算監督管理 | 預決算公開情況 | 全部公開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收支管理 | 預算收入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支出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財務管理 | 內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資產管理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 | 100 | % | 0 | 1 | 0.8 | 0.8 | |||||||||
| 業務管理 | 政府采購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次數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 運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 | 100 | % | 0 | 1 | 2.5 | 2.5 | ||||||||||
| 社會效應 | 社會效益 | 產品質量安全和監管水平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10 | 10 | ||||||||||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服務企業滿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 可持續性 | 體制機制改革 | 體制改革成效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5 | 5 | ||||||||||
| 總評價得分 | 93.44 | ||||||||||||||||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和主管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7.“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