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2022年度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的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縣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控目標和調節政策建議,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對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并協調解決;負責工業領域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制訂全縣工業園區發展布局和規劃;協調解決工業產業園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培養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五)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指導性意見、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管理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擬訂高新技術產業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信息技術應用,推動軟件業、電子產品制造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落實《〈中國制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提出推進制造強縣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八)承擔振興裝備制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先進裝備、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托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先進裝備、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先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范工程;負責全縣礦產品和建材行業管理工作。
(十)依法行使全縣電力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導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
(十二)負責大數據產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制定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標準體系、考核體系和相關政策標準。協調大數據產業發展環境建設,推動大數據資源創新應用;促進大數據產業研究、開發、應用和交流。
(十三)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負責全縣化工和醫藥行業管理工作,擬定行業發展政策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
(十五)負責全縣輕工、紡織服裝、食品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行業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行業發展政策、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負責推進農副產品深加工等產業集群建設。
(十六)負責國防科技工業工作,擬訂發展國防科技工業規劃和政策,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重組,負責推動軍工核心能力建設和計量、質量等工作,按分工負責國防科技成果的保護和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軍隊與地方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和軍工單位與地方之間的服務協調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協調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工作。
(十七)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貫徹落實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和改革方針、政策、規定,協調推動軍民融合發展地方性法規、縣政府規章、政策制度及標準規范等建設。負責處理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綜合協調軍民融合發展工作。擬訂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對委員會議定事項進行督導落實。
(十九)匯總全縣軍民融合發展總體需求,組織研究軍民融合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擬訂軍民融合發展相關體制改革方案。
(二十)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促進相關規劃、計劃有機銜接,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各領域相關重大問題的處理意見。
(二十一)負責地方與鞍鋼及駐鞍中省直企業合作的日常聯絡工作,為縣委、縣政府支持推進鞍鋼及駐鞍中省直企業發展提供可行性意見和決策依據;負責制定地方和中省直企業戰略合作規劃、推進地方與中省直企業產業、產品合作;負責地方與中省直有關企業資源開發合作;負責城市建設涉及中省直企業工程建設涉及地方的事項;協調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聯絡、協調駐鞍中省直企業工作。
(二十二)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和核心競爭力;宏觀指導企業改革,提出非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的意見;研究發展以非國有資本為主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
(二十三)負責研究提出與工業領域相關的政策型金融等政策建議,改善企業投融資環境,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負責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并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擬定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及項目實施管理;監測分析發展動態,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指導全縣中小微企業改革和管理創新,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二十四)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民營經濟相關政策,制定促進全縣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規劃,指導全縣民營經濟運行工作;加強對全縣民營企業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
(二十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工業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協調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二十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按分工承擔企業服務工作。
(二十七)擬訂縣創新驅動發展、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十八)統籌推進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培育壯大發展科技型企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縣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
(二十九)牽頭建立統一的縣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縣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并監督項目實施。
(三十)擬定全縣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縣重大應用基礎研究。擬訂支持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政策并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縣級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三十一)編制縣重大科技項目規劃并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環保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
(三十二)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
(三十三)牽頭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三十四)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三十五)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縣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六)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鎮場、街道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七)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縣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系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境)培訓工作。
(三十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三十九)組織申報國家、省、市科學技術獎、友誼獎等評獎項目,負責縣科學技術獎評審組織工作。
(四十)負責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
(四十一)負責農業科技攻關、成果推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推進實施科技培訓。
(四十二)承擔縣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2022年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
第二部分 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2022年度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536.79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536.79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36.7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55.79萬元,增長11.6%。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擔工作任務增多,招商引資等專項增加。
(二)支出總計536.79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3.1萬元,占支出總計的54.60%,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80.9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2.7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8.21萬元,資本性支出1.18萬元。
2.項目支出243.69萬元,占支出總計的45.40%,主要包括商貿事務、招商引資、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等。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55.79萬元,增長11.60%。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小企業獎勵資金、商務事務專項資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減少0.32萬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全部支付了。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36.7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萬元,項目支出243.69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5.79萬元,增長11.60%。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40.7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76.87%,項目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63.91%.
(二)具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6.79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2.96萬元,占26.6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48萬元,占18.53%;衛生健康支出7.32萬元,占1.36%;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38.34萬元,占44.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5.14萬元,占6.55%;住房保障支出13.55萬元,占2.53%。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2.96萬元,包括:
(1)招商引資142.96萬元,主要是招商引資活動中所產生的差旅費等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48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離退休71.22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取暖費、撫恤金、生活補貼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7.75萬元,主要是單位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3)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10.21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單位部門職業年金補繳支出。
(4)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3萬元,主要是個人生活補助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7.32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醫療7.32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醫療保險費支出。
4.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38.34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支出173.06萬元,主要是行政運行和工業企業獎勵等支出。
(2)其他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65.28萬元,主要是對2022年“小升規、規升巨”企業的補助資金支出。
5.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5.14萬元。包括:
(1)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35.14萬元,主要是對外援助資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3.55萬元,包括:
(1)住房公積金13.55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6.64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6.64萬元。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21年增加0.84萬元,增長14.48%,主要是運行維護費增加。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2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22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6.64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預算數的100%,比上年增加0.84萬元,增長14.8%,主要是運行維護費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64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運行維護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93.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53.7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納、職工基本醫療補助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39.3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勞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9.38萬元,比2021年減少4.29萬元,降低9.82%,主要原因是2022年辦公支出減少等原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項目自評。
組織對1個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381.3萬元,自評平均分82.73分。《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見附件。
2、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項目自評。
3、部門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相關情況。
4、財政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相關情況。
第四部分 附件
| 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2年度) | |||||||||||||||||
| 部門(單位)名稱 | 013001臺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本級-210321000 | ||||||||||||||||
| 部門年初預算收入金額(萬元) | 381.3 | ||||||||||||||||
| 部門年初預算支出金額(萬元) | 381.3 | ||||||||||||||||
| 年度主要任務 | 對應項目 | 項目下達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公用經費 | 22.90 | 12.99 | 56.74% | 13.3 | 7.54 | ||||||||||||
| 招商引資項目 | 163.73 | 108.73 | 66.40% | 13.3 | 8.83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 274.27 | 260.96 | 95.15% | 13.4 | 12.75 | ||||||||||||
| 年度目標 | 年初總體目標 | 全年完成情況 | |||||||||||||||
| 組織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 較好完成績效目標 |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運算符號 | 指標值 | 度量單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進措施 | |||||
| 經費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員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條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 履職效能 | 重點工作履行情況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整體工作完成情況 | 工作質量達標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總體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工作完成及時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 基礎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綜合管理水平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預算執行 | 預算執行效率 | 預算執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 預算調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 結轉結余變動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 管理效率 | 預算編制管理 | 預算績效目標覆蓋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 預算監督管理 | 預決算公開情況 | 全部公開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收支管理 | 預算收入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支出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財務管理 | 內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資產管理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 業務管理 | 政府采購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次數 | = | 0 | 次 | 0 | 1 | 0.8 | 0.8 | |||||||||
| 運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 社會效應 | 社會效益 | 高新技術企業增加數量 | >= | 1 | 個數 | 1 | 1 | 6.6 | 6.6 | ||||||||
| 經濟效益 | 完成招商引資金額 | = | 20 | 億元 | 32.4 | 1 | 6.6 | 6.6 | |||||||||
| 社會消費品零售增長率 | >= | 8 | % | 0.5 | 0.06 | 6.8 | 0.408 | 2022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完成32.98億元,同比增長0.5%,未完成增長8%的目標。 | 其他:加強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行業調度,走訪調研,積極解決各行業所面臨的困難,爭取完成今年的指標任務。 | ||||||||
| 可持續性 | 體制機制改革 | 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5 | 5 | ||||||||||
| 總評價得分 | 82.73 | ||||||||||||||||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7.“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