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發改發[2023]40號
關于調整臺安縣出租車營運價格等收費標準試運行的通知
臺安縣交通局:
你單位《關于調整客運出租車運價的申請》收悉。為了妥善解決我縣出租車運行成本問題,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確保廣大市民方便快捷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研究,縣政府同意對臺安縣出租車運價進行調整,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方案
(一)起程價
1.晝間起程價6:00(含)至22:00:3.0公里(含)以內6元,不足3.0公里按3.0公里計費;
2.夜間起程價22:00(含)至次日6:00:3.0公里(含)以內7元,不足3.0公里按3.0公里計費。
(二)續程價
3.0公里至9.0公里(含)區間,每超過660米加收1元,不足660米按660米計費;9.0公里以上每600米收1元,不足600米按600米計費。
(三)低速行駛(等候)費
車輛運營速度低于12公里/小時,累計計時每滿5分鐘收費1元。
(四)為滿足個性化出行需求,長途包車可協商包車價格。出車前,雙方協商議定價格。
二、你單位在接文之后,須將上述收費標準在車輛明顯位置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五、鑒于出租車未完全安裝計價器,而且已安裝車輛計價器也未投入使用,無法提供有效運營數據。待出租車計價器安裝并正常投入使用試運行一年后,結合出租車實際運營情況,再行確定正式運營價格。
臺安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