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園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臺安縣校車運營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臺安縣校車運營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統一經營、管理規范的校車運營模式,保障全縣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17號)和《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鞍山市校車安全管理服務方案的通知》(鞍政辦發〔2014〕2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臺安縣校車運營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學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公司經營、部門監管、分步實施”的基本思路,通過完善試點,穩步推進,規范和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創造平安、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運營計劃
我縣農村共有九年一貫制學校12所,村小2所,農村中小學生7811人,需乘坐校車學生約2600人。按每天提供2批次接送服務,每臺校車55人計算,共需校車約40輛。具體校車數量,根據學校研判和學生分布情況略有增減。
三、管理模式
縣政府通過公開招標引進專業公司投入車輛并成立校車公司,該公司自己經營,不得對外承包、轉包或掛靠。
校車管理:引進校車公司后,為嚴格校車管理,校車每天接送學生后,一律停放在校園內或學校指定位置,嚴禁從事其他活動。寒暑假期間,校車統一封存。為便于管理,以每個鎮為單位,在校車司機中選出一名車隊長,負責管理本鎮校車安全運營,直接對校車公司負責。
乘車管理:學校和校車公司、學校和家長、家長和校車公司分別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學生乘車一律實行實名制登記,并采用“五定”模式,即定時、定點、定員、定線、定位。每天上學,學生由家長按規定時間送到指定站點,學生上車后家長方可離開,每天放學,由學校校車管理員和班主任負責學生安全上車、清點學生人數,學校準確掌握每趟校車乘坐學生人數、學生變動情況等相關信息。校車公司定期對司機和乘管員進行安全培訓,健康體檢。學校定期對校車管理員和班主任進行乘車安全培訓,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
收費標準:參照2017年收費標準收費,按里程收取,由校車公司、家長和學校三家協商確定,每生每月大約150-180元,每臺校車每天早晚上下學時段最多各接送學生2趟次。學生乘車費用由學校協助校車公司共同收取。
運營路線:由縣教育局、公安交警大隊和校車公司等單位確定校車運營路線,在各村、(屯)和學生相對集中的地方設置學生候車亭或乘車點標志,方便學生乘車。
技術保障:主要采取每臺校車配備GPS定位系統,校車公司能隨時監控校車行駛線路和車速等情況。在縣教育局建立監控平臺,能實時掌握所有校車運行實時視頻、聲頻和運行線路等情況。
保險理賠:為降低校車運營風險,實行足額保險制度,每臺校車參保第三者責任險至少100萬元以上,每座座位險50萬元。
校車補貼:校車屬于專用車輛,除用于接送學生外,不許它用。按照鞍山市政府要求,地方財政投入補貼,對校車運營實行“保底”政策,為維持校車運營和校車低收費標準,縣政府適當給予校車公司補貼,按照每臺校車每年8萬元,每學期4萬元撥付,其他各級政府關于校車補貼款收歸縣財政,不再另行支付。
四、工作職責
縣教育局:負責制定校車管理工作制度、工作人員職責和應急預案;負責接收校車申請報告并進行初審,材料齊全后會同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備案;負責提供乘車學生數量分布和用車需求;與各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指導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協調校車管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進行校車營運期間的安全檢查,指導中小學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審核校車標牌及校車駕駛資格申報;負責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指揮疏導社會車輛履行避讓義務,確保校車安全通行;加強對校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校車超速、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校車行駛路線進行實地勘察,負責檢查道路和交通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
交通運輸局:負責按標準設立校車停靠站點預告標識和校車停靠站點標牌,施劃校車停靠站點標線。
縣財政局:落實政府安排的校車補貼,并按期足額撥付到位。
縣應急局:負責參與校車運營期間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宣傳道路交通安全常識,提示學生家長拒乘非法車輛,對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進行報道。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校車消防安全設施配備進行指導、檢查,對校車司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校車管理工作關系到學生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把校車管理作為較為重要的工作切實抓實抓好,確保校車運營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強化部門職責。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群眾意識,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研究、準確把握、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密切配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督辦督查。縣教育局要建立督辦、問責制度,并制定考核細則,校車辦組織家長委員會和學校,每學期開展一次校車監督檢查,督促校車公司與學校及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聽取校車管理工作情況匯報。縣教育局、公安交警大隊等部門要積極履行監管職責,深入開展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預防和遏制重特大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嚴厲打擊社會非法營運車輛,切實維護校車的合法利益。
(四)營造良好氛圍。以中小學師生、家長和司乘人員為重點,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師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規意識,自覺拒乘非法車輛。同時,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宣傳校車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實效,積極爭取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校車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附件:學生上學、放學乘坐校車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