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游藝娛樂場所注銷審批
二、辦事指南
(一)主項名稱:娛樂場所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二)子項名稱:游藝娛樂場所注銷審批
(三)設定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2006年1月29日國務院令第458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條: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提交投資人員、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負責人沒有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情形的書面聲明。申請人應當對書面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受理申請的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就書面聲明向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核查,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經核查屬實的,文化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進行實地檢查,做出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娛樂經營許可證,并根據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核定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數量: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審批手續的,從其規定。
(四)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 1個工作日
(五)申請材料:
1.原《娛樂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2.營業執照副本
3.注銷申請書
(六)申請表單
臺安縣場所注銷登記表
| 項 目 | 核準登記事項 | ||||
| 單位名稱 | |||||
| 地 址 | |||||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
| 企業經濟類型 | |||||
| 注冊資本 | |||||
| 經營場所面積 | 米2 | ||||
| 以上內容請申請人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 |||||
| (區)文化行政部門初審 | 審核人員意見 | 簽字(2人): 年 月 日 | |||
| 領導審批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公 章) | ||||
| 領證人簽字 | 領證日期 | ||||
| 備 注 | |||||
(七)申請條件
1.申請人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申請設立娛樂場所: A.曾犯有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強奸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賭博罪,洗錢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 B.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C.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強制戒毒的; D.因賣淫、嫖娼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 1.2因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被依法取締的,其投資人員和負責人終身不得投資開辦娛樂場所或者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娛樂場所被吊銷或者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或者撤銷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1.3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與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2.設立地點 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在下列地點: 2.1房屋規劃、設計、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 2.2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物內; 2.3居民住宅區; 2.4教育法規定的中小學校周圍; 2.5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院周圍; 2.6各級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機關、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各級政治協商會議機關、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機關、各級民主黨派機關周圍; 2.7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2.8建筑物地下一層以下(不含地下一層); 2.9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與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距離必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八)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九)網辦地址:
https://sc.mct.gov.cn/vpn/user/auth/home
三、辦理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