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安縣新開發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管理實施意見》精神,經請示縣政府同意,現將縣公益性崗位開發領導小組審核后的7家用人單位招聘的28個崗位信息公告如下:
二、安置公益性崗位對象為具有臺安戶籍下列人員:(1)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人員;(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同一家庭戶口內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員,其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員;(3)城市低保戶家庭成員;(4)處于失業狀態的殘疾人;(5)縣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6)現役軍人配偶隨軍后無工作的;(7)烈屬;(8)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夫妻雙方因離異或喪偶,需撫養未成年子女(9)享受定期定量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10)非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脫貧勞動力 。三、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規定: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前一個月外, 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6個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后,不能再申請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四、報名時間和要求: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止。對符合條件有求職意愿的就業困難人員,對照聘用條件,附合條件者請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就業創業證》及與聘用條件相關的其它證件,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服務中心二樓3號窗口報名。五、聘用辦法:縣勞動和社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對報名人員身份進行認定,審核認定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擇優聘用原則提出聘用意見,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信息發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