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臺安縣工商業聯合會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臺安縣工商業聯合會2021年度決算報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1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工商業聯合會2021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臺安縣工商業聯合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1.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培養擁護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隊伍。
2.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
3.參與政府相關的經濟活動,廣泛聯系各地工商界人士,開展民間外交,推動經貿交流和協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4.參與協調勞動關系,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5.指導本會直屬商會工作,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建設工作,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
6.反映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利益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7.為會員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訓等服務。組織會員企業參加各類經貿活動,外出參觀考察,幫助會員企業拓展市場。
8.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非公有制會員企業黨建工作。
9.積極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及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承擔社會責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業發展,積極投身光彩事業。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工商聯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臺安縣工商業聯合會2021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臺安縣工商業聯合會本級
第二部分 臺安縣工商業聯合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財政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44.35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40.93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2.29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0.9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8.年初結轉和結余3.42萬元,占收入總計的 7.71%,主要是辦公經費結轉收入。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減少 0.48 萬元,降低 1.16 %。主要原因:今年我單位辦公經費撥款收入減少。
(二)支出總計44.35萬元,包括:
1. 基本支出44.35萬元,占支出總計的 100 %,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8.0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2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85萬元,資本性支出1.18萬元。
2.項目支出0萬元。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3.61 萬元,增長8.86%。主要原因:是辦公經費支出增加。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減少3.59萬元,降低100 %。主要原因:實行預算管理一體化,年末結轉結余財政收回。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4.35萬元,
其中:基本支出44.35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61萬元,增長8.86%。與年初預算相比,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42.93%。
(二)具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3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8.13萬元,占85.9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3萬元,占6.83%;衛生健康支出1.20萬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98萬元,占4.46%。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8.13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37.69萬元,主要是行政運行支出。
(2)其他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支出0.44萬元,主要是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3萬元,包括: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0.23萬元,主要是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80萬元,主要是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3.健康衛生支出1.20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醫療1.20萬元,主要是單位醫療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98萬元,包括:
(1)住房公積金1.98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 %。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21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20年減少1.98萬元,下降100 %,主要是公車上交未發生費用原因。
1.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 0 %,2021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 0 %,2021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 0 %,比上年減少1.98萬元,下降100 %,主要是公車上交未發生費用原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4.3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8.3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經費16.0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03萬元,比2020年增加7.36萬元,增長84.89%,主要原因是辦公經費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自評情況。
臺安縣工商聯深入到16家民營企業召開企業家座談會,與企業家開展面對面談心活動,全面了解企業和企業家的意見建議。通過企業調研活動,梳理了企業家的7項重要建議,同時提出了工商聯關于發展民營企業的五點想法,并如實報送縣委,得到了縣委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并為此作出重要批示。
(2)部門評價情況。
1.結合臺安民營企業的實際需要,開展普法專項培訓。縣工商聯與縣司法局聯合開展“普法大講堂”活動,圍繞企業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講解,并就土地出讓、購銷合同、房屋租賃協議的注意事項、企業用工的法定責任等企業核心利益問題對企業家和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縣工商聯還專門聘請了沈陽資深律師,為縣民營企業管理人員講授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企業法》、《擔保法》和《勞動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豐富了民營企業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增強了法律意識,提高了運用法律治企的能力。
2.緊扣時代主題,加強黨的政治理論學習。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多黨合作制度的重要論述。通過培訓企業人員為我縣的中心工作建言獻策、貢獻智慧。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 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7.“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