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確保我縣河長制各項工作有序開展、順利推進,經請示縣總河長同意,決定對我縣縣級河長工作任務進行分工,并明確了總河長和河長的職責。任務分工及河長職責如下:
縣委書記苑振超同志擔任總河長,負責全縣河長制范圍內25條河流的管理保護工作。
縣長李克元同志擔任總河長,負責全縣河長制范圍內25條河流的管理保護工作。
縣委常委、副縣長于德忱同志負責信訪、發展改革、財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統計、營商環境、醫療保障等方面工作;擔任副總河長,同時擔任小柳河、九股河、三角排水干渠、牛場排水干渠、遼臺排干、竇家排水干渠河長。
縣委常委、副縣長趙玉宇同志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招商引資、民營經濟、商務、外事等方面工作;擔任副總河長,同時擔任舊繞陽河、丁家排水、勝利河、蘇家溝、鮑家溝排水干渠、楊樹排水干渠、陸家干溝(微小)、朱達蓮排干(微小)河長。
副縣長張健同志負責交通運輸、退役軍人事務、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工作;擔任渾河、三界排水干渠、外遼河、頭臺子排水干渠、青年干渠(微小)河長。
副縣長董力芳同志負責水利、農業農村、鄉村振興、供銷、職業教育等方面工作;擔任副總河長,同時擔任遼河、長溝汀、宋家排水干渠、小桑林排水干渠、小柳河(柳河故道)河長。
副縣長李聰同志負責教育、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衛生健康等方面工作;擔任繞陽河、賀家排干、遼繞運河、馬仗排水干渠、四棵樹干溝(微小)河長。
按照《鞍山市河湖“清四亂”攻堅行動實施方案》(鞍河長辦[2021]31號)文件要求,縣河長辦主任由分管河長制工作副總河長擔任,副總河長董力芳同志擔任縣河長辦主任。
縣級總河長職責
(一)領導本行政區域河長制工作,協調解決河流管理、保護和治理的重大問題;
(二)督促本級河長、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總河長履行職責;
(三)簽發總河長令;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職責。
縣級河長職責
(一)落實上級總河長、河長和本級總河長部署的工作,協調解決河流管理、保護和治理的重大問題;
(二)組織編制、實施本責任區河流管理、保護和治理規劃、方案等;
(三)督促下級河長履行職責;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職責。
縣級河長巡河要求
縣級總河長、河長應當定期開展巡河,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填寫巡河臺賬。縣級總河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縣級副總河長同河長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臺安縣河長制辦公室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