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農牧場,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園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遼寧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條例》、《關于公布遼寧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22版)的通知》(遼商改發〔2022〕5號)和關于調整公布《鞍山市市直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鞍規中介辦發〔2022〕3號),現對《臺安縣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21年11月26日調整更新)進行調整,現予以公布。
附件:
1、臺安縣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22年8月17日調整更新)
臺安縣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