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金玲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清理小區樓道內雜物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縣住建部門對縣域內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摸排。告知各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內侵占、損壞物業行為進行制止。制止無效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時報告城市綜合執法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侵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依據《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并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老舊小區無業主委員會及物業服務企業,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協調和指導老舊住宅區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臺安縣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