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縣學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縣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教育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洪振勇
副組長:趙所庫 張 超 李大順 孫 健 鄒紅鈺
成 員:盧明哲 張洪生 楊 蕾 孫圣祥 王婷婷
王學棟 孟慶海 陳曉光 尤曉龍 邰 闖
劉 飛 各學校主要領導
教育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學校安全管理科,辦公室電話:4822322,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學校交通事故處置工作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組織協調等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
主要是對各中小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系統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指導各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校要成立相應的應急小組,負責接警與通知、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聯絡相關部門、家長接待、后勤支援、事故調查等工作。
三、日常工作任務和預防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定期利用教職工政治學習、班隊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加強與交警部門的合作,定期聘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利用校內外板報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師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馳,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4、要求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得騎電動摩托車上下學。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校服,安排適當數量教師參與管理。
6、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等特殊天氣時的交通安全。
四、應急救援程序
1、事故發生后迅速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上報教育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先口頭后書面)。
3、發現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急救電話)。
4、通知傷者家屬。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并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學校或監護人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六、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無論出現什么性質的交通事故,學校都必須及時向教育局匯報,教育局向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七、善后處理
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臺安縣教育局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