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學校全體師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據《鞍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臺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安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1)成立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洪振勇
副組長:趙所庫 張 超 李大順 孫 健 鄒紅鈺
成 員:盧明哲 張洪生 楊 蕾 孫圣祥 王婷婷
王學棟 孟慶海 陳曉光 尤曉龍 邰 闖
劉 飛 各學校主要領導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安全管理科,辦公室電話:4822322。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3)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救,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參與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2)辦公室職責
下發上級有關文件和教育局制訂的各項文件、通知,指導下屬各相關部門或人員實施應急處理預案。
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系,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后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在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并組織人員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各校要在上級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組織落實,并上報教育局。
2、強化督查。在教育局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結果反饋給學校主管責任人。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校長考核實行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形式,(從業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方可上崗)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學校發現3人以上輕度癥狀(如嘔吐、腹瀉)及時打電話向教育局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辦公室報告,再由辦公室向領導小組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癥狀者),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救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按要求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五、適用范圍
在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等各環節中造成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造成嚴重后果的適用本預案。
臺安縣教育局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