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臺安縣委黨校(中共臺安縣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中共臺安縣委黨校(中共臺安縣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2020年度決算報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0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20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臺安縣委黨校(中共臺安縣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臺安縣委黨校(中共臺安縣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培訓鄉科級領導干部、公務員、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年輕干部、基層干部和基層黨員。
(二)加強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研究,重點研究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以及相關部門舉辦的專題研討班。。
(四)開展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研究,承擔縣委和縣政府決策咨詢服務。。
(五)參與縣委關于黨校(行政學校)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訓計劃的制定工作。。
(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中共臺安縣委黨校(中共臺安縣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2020年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中共臺安縣委黨校(中共臺安縣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臺安縣委黨校(中共臺安縣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2020年度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中共臺安縣委黨校(中共臺安縣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2020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428.96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412.31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6.12%,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12.31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8.上年結轉和結余16.65萬元,占收入總計的3.88%,主要是尚未支付的辦公經費。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25.69萬元,增長6.37 %。主要是本年度的培訓費和印刷費收入增加。
(二)支出總計407.56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407.49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9.98%,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27.3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5.77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36萬元。
2.項目支出0.07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02%。主要是專用材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31萬元,增長8.23%。主要是培訓費和印刷費支出增加。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21.40萬元
主要是一部分辦公經費尚未支付形成結余。
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增加4.75萬元,增長28.53 %。主要是辦公經費尚未支付。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07.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07.49萬元,項目支出0.07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1萬元,增長8.23%。與年初預算相比,2020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1.93%。
(二)具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7.56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11萬元;占3.95%;教育支出307.82萬元;占75.5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77萬元;占9.76%;衛生健康支出16.77萬元,占4.11%;住房保障支出27.09萬元,占6.65%。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11萬元,包括:
(1)事業運行16.04萬元,主要是長期聘用的臨時工的工資支出。
(2)專項業務0.07萬元,主要是專用材料費用。
2.教育支出307.82萬元,包括:
干部教育307.82萬元,主要是我單位職工的工資支出。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77萬元,包括:
(1)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2.85萬元,主要是單位退休人員的取暖費補貼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6.78萬元,主要是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
(3)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0.14萬元,主要是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
4.衛生健康支出16.77萬元,包括:
(1)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6.77萬元,主要是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
5.住房保障支出27.09萬元,包括:
(1)住房公積金支出27.09萬元,主要是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費用。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注:我單位無此項資金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注:我單位無此項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2.4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41萬元。2020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9年減少0.33萬元,降低12.04%,主要是今年的車輛維修費用減少。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020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與上年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20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2020年公務接待費與上年比無變化。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41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比上年減少0.33萬元,降低12.04%,主要是今年的車輛維修費用減少。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41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的維修費及車輛用油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30.3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日常公用經費77.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培訓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我單位為事業單位無需考核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0年我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2020年項目支出沒有需要績效評價的項目,并且無全縣重點績效考核評價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 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7.“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