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安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方案》的文件規定,為進一步解決我縣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招聘的外地在編工作人員及新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通過走訪調查、查檔取證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下列申請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我縣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決定予以實施保障,現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10天,如有發現申請人不實之處,請及時與臺安縣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聯系。
監督電話:0412-4927065
臺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科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