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農牧場,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機構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推進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讓每一個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6〕56號)和《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鞍政發〔2017〕2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立和完善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長效機制,強化政府保障,加快縮小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差距,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享受優質義務教育資源的需求,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立足服務學生終身發展的客觀需要,為不同發展傾向的學生提供多樣化適合的教育。重點突出,統籌規劃。統籌規劃各級各類教育,優先發展義務教育,在公共資源配置上重點保障,促進城鄉公共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構建與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布局相適應的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建設機制,完善義務教育治理體系,提升義務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質量提升,公平共享。把質量提升和均衡發展作為重要抓手,促進教育公平,使城鄉學生共享高質量的教育。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因地制宜選擇發展路徑,科學規劃城鄉義務教育規模,保障教師按需配置,引導學生合理流動。
三、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到2020年,城鄉二元結構壁壘基本消除,義務教育與鄉村振興戰略基本協調;城鄉學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額基本消除,鄉村完全小學、初中或九年一貫制學校標準化建設取得顯著進展,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達到相應要求;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崗位吸引力大幅增強,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全縣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機會均等,城鄉之間、鎮場街道之間辦學條件差距明顯縮小,區域內學校之間教育教學質量、整體辦學水平相對均衡,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以上。
四、工作任務
(一)優化配置資源
1.統籌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加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規劃布局調整力度,按照《臺安縣城鎮總體規劃》要求,結合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編制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發展規劃,適度超前規劃設置中小學校。將義務教育學校年度建設計劃列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所需建設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對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的規劃、立項、報建等實行綠色通道快速辦理,并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稅費減免。
同步建設城鎮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學校建設標準要求,參照教育部《關于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標準》,在新區開發、老城改造時,統籌新建、擴建配套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滿足學生按照標準班額就近入學。
合理建設農村學校。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在人口相對集中、交通便利、公共設施及基礎設施較完善的鎮場,合理建設標準化學校。同時,在人口較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區,要按照標準辦好必要的村小(教學點),確需撤并的學校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實施撤并,并妥善解決因學校撤并造成學生就學難的問題。要進一步規范農村中小學校閑置校園校舍處置工作,明確產權歸屬,防止教育資產流失。
2.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時間表和路線圖,科學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確保2020年前全縣所有中小學校全部達到標準化水平。在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礎上,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使優質教育資源更多地惠及廣大人民群眾,讓全縣人民共享教育改革發展成果。
3.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加大教育信息化資金投入力度,加強教師信息技術應用培訓,構建網絡研修及管理平臺,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逐步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全面提高鄉村教師信息化水平,確保2020年前,全縣實現信息技術在教學、管理、科研等方面的深度應用,實現信息技術與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
(二)加大教育投入
4.落實公用經費政策。縣財政局要按照依法保障義務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要求,加大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力度,完善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將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財政預算,落實遼寧省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即小學每生每年850元(含取暖費)、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含取暖費),并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要落實好農村不足100人的學校按照不低于100人核定公用經費等政策。要實施專項督查,確保國家、省公用經費足額到位,及時補齊缺額資金,禁止以任何理由挪用公用經費。
5.加快薄弱學校改造步伐。根據《臺安縣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五年規劃實施方案(2014—2018年)》的目標任務,堅持滿足基本需求和逐校整體推進的原則,建立薄弱學校改造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推進年度實施計劃,確保規劃內的薄弱學校基本教學條件得到有效保障,生活設施得到明顯改善。要加強國家和省薄弱學校改造資金的管理力度,采取切實有效辦法,補齊挪用資金。積極創造條件,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農村薄弱學校改造任務。
6.加大助學扶困力度。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所有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無條件納入義務教育階段各項普惠資助范圍,并按照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的標準及時發放到位。
7.加大課后服務資金投入力度。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要求,堅持“政府主導、學校主體、社會支持、家長自愿”的工作原則,采取政府牽頭,學校組織實施,社會廣泛參與,家長學生自愿參加的方式,實行彈性放學,開展課后服務。
(三)規范辦學行為
8.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制訂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在保證零增量的基礎上,逐步消除現有存量,確保我縣中小學班額盡快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要求,已經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額,要消除50%以上,到2018年要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每年至少消除25%,到2020年全部消除,并基本做到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9.強化控輟保學工作。進一步完善控輟保學工作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各鎮場街道、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建立控輟保學目標責任制和聯控聯保機制,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
10.大力推行依法治校。積極推進學校章程制定工作,2018年安排全縣25%中小學進行試點,2019年試點學校達到75%,2020年全縣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使章程成為學校改革發展的基本依據,切實厘清政府、社會、學校責權利,明確校長法人身份,賦予校長充分辦學自主權。要加強中小學校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要探索建立學生意外傷害援助機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調解仲裁機制,切實發揮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的職能作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推動平安校園建設。
(四)深化教育改革
11.深化課程和教學改革。各中小學校要堅守育人主陣地,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創建民主、輕松、和諧的師生關系,營造有利于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的教學氛圍。在學科教學特別是品德、科學教學中突出實踐環節,確保綜合實踐和校外教育活動常態化。
12.深化家校聯系制度改革。切實加強家長學校建設,落實好家長委員會制度、家長與學校管理監督制度、學校和家庭雙向溝通制度、家長參與學校課程建設制度、學生事務民主協商制度等“五項制度”,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緊密協作的教育網絡。
13.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要深入推進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貫徹落實《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根據招生考試改革的發展趨勢,穩步推進改革,力爭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
14.深化素質教育改革。著力組織實施“九項行動”,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為農村學校配齊體育、藝術、健康和心理教師,開齊開足體育、藝術、健康和心理教育課程,配齊配足體育、藝術和醫護器材,不斷加大體衛藝教師送教下鄉活動的支持力度。要積極主動尋求各方支持,努力把更多社會資源轉化為教書育人資源,構建校內外教育相互銜接的育人機制。要不斷推進素質教育示范校在農村地區的創建工作,力爭到2020年實現城鄉學校全覆蓋。
15.擴大教育對外開放。要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各學校主動與國家、省、市對外交流部門及機構對接,指導有條件的學校提升對外開放與交流的自覺和能力。
(五)加強隊伍建設
16.全面提升教師師德水平。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要求,加強教師隊伍師德建設,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嚴格師德考核,把師德建設情況納入學校發展性評價、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完善師德建設年度檢查制度,堅決遏制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補課和家教等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師德規范行為。
17.統籌城鄉師資配置。發揮編制使用效能,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意見》(遼編辦發〔2010〕96號)文件精神,根據不同學段學生規模的變化、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等情況,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增減相抵”的原則,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并向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18.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師招聘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到學校從教,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按照《中共臺安縣委 臺安縣人民政府印發〈臺安縣關于落實人才引領若干政策的實施細則〉的通知》(臺委發〔2017〕18號)要求,提供優厚待遇和政策,引進“高級人才”和“專門人才”到中小學任教或擔任領導職務。
繼續貫徹落實遼寧省《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精神,加大教師特別是體音美教師的招聘力度,提高村小、教學點特崗教師的招聘比例,到2020年,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教師隊伍。
19.完善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進一步提高鄉村教師合理待遇,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保障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鄉村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確定補助標準并組織發放,將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納入教育綜合獎補政策。要加快實施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到2020年,距縣城較遠、交通不便的鎮場要在鎮場中心地段修建(改建)用于鄉村教師交流及外地考入我縣的特崗教師周轉宿舍。要按照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外地考入我縣的教師優先列入廉租房保障對象。要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加大對鄉村教師的表彰宣傳力度。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縣教育局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予以鼓勵。在評選表彰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職稱晉升等方面要向鄉村學校和教師傾斜。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20.完善教師交流制度。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推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深入開展。按照《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2014〕159號)精神,“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0周歲及以下,女45周歲及以下)均應交流輪崗。校長交流輪崗的人員范圍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后,原則上應交流。”鼓勵提倡城鎮學校、優質資源學校校長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要不斷調整、完善交流辦法,實行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城區學校與農村學校雙向交流,改變過去單向“支教”的局限性,為農村學校輸送優秀師資。鼓勵優秀教師到鄉村支教。定期組織教學名師送教下鄉活動,激勵優秀教師到農村長期開展支教活動。域內優質學校要定點幫扶一所或多所鄉村學校,開展教學交流和教育互動,通過校際互訪、資源共享、教師交友、文化共建,促進農村學校的內涵發展、跨越發展。
(六)實施關愛行動
21.建立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構建進城務工、外來務工、投資創業和工作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升學保障體系,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5〕53號)要求,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22.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要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6〕43號),要求,建立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落實“獎、貸、助、補、減”并舉的扶困助學政策,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縣民政局要依托公益性組織和社會愛心團體,有針對性地開展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確保留守兒童人身安全。縣婦聯、縣司法局等部門要指導各中小學校加強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學校要安排專兼職心理教師定期對留守兒童開展心理輔導。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等部門要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縣婦聯、縣教育局等部門要關愛農村殘疾兒童,對農村殘疾兒童要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五、組織保障
1.加強黨的領導。各鎮場街道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學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全面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實現黨組織全覆蓋,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工作目標按期實現。
2.明確部門職責。縣教育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編制完善義務教育規劃,積極推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縣發改局在編制相關規劃時,要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項目和資金投入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縣財政局和縣教育局要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縣公安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及時向縣教育局通報有關信息。縣民政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流動留守兒童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落實兜底保障職責。縣編委辦和縣人社局要為推動實現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縣國土局要依法切實保障學校建設用地。縣城建局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中小學用地的,要征求縣教育局意見。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書,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沒有竣工驗收備案的新建學校和校舍依法不準投入使用。
3.加強督導檢查。縣教育局要對落實有關義務教育工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定期向縣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工作情況。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組織相關部門,定期研究制定解決措施,督查指導推進情況。縣教育督導部門要開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主要措施落實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完善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強化督導結果運用。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
臺安縣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